最高院遠程提審
  □東快記者黃妍通訊員黃佶喆李芳傑文/圖    
  以死相逼不成,男子徐某貴(化名)痴纏前女友複合,最終鬧進了派出所,民警的一番教育,竟讓其懷恨在心。想到對方從警多年訓練有素,因為擔心報複失敗,徐某貴竟實施了一個荒謬的計劃,先殺害一名路人,以此鍛煉膽量。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通過南平建陽法院電子遠程視頻系統,提審被告人徐某貴故意殺人碎屍案,並將擇日對該案進行核准。
  庭審中,33歲的徐某貴竟然全程面無表情,用平靜的語調供述了自己的犯罪過程。
  騷擾前女友家人被教育

  徐某貴對民警懷恨在心
  昨天上午,建陽法院第五法庭內,今年33歲的徐某貴站在被告席,身形消瘦,面容平靜,用緩慢的語調供述了自己的作案目的、過程和相關細節,徐某貴的聲音很大,並且在回憶時沒有更多的表情。他說,在殺人後,自己並沒有逃跑,而是繼續在離他殺人幾十米遠的地方生活。
  庭審中,徐某貴說,他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希望將來能把器官捐獻出去。
  徐某貴是南平人,家中還有個患痴獃的老父親。這一切的罪惡行為的根源得從3年前說起,當時徐某貴因為和女友小芳發生感情糾紛,小芳提出分手,但徐某貴無法接受,他三番四次找到小芳要求複合,甚至以跳樓自殺相威脅,但都遭到拒絕,小芳堅持表示不願意繼續交往。
  因為對小芳不死心,徐某貴又跑到浦城縣小芳的家鄉尋找她,但沒有找到,隨後徐某貴更是跑到了小芳家裡騷擾其家人,經小芳家人報警,徐某貴被帶到派出所。
  濠村派出所副所長周志輝(化名)對徐某貴進行了批評教育,此時邪惡的種子在徐某貴的心裡埋下,他因為被教育對周志輝懷恨在心,為了發泄怨恨,他暗暗企圖要殺害周志輝。
  擔心計劃失敗

  碎屍陌生路人練膽量
  想到周志輝是一名執法人員,並且是受過專業訓練、從警多年的警察,徐某貴開始擔心自己會因為膽量不夠而導致計劃失敗,於是他萌生了一個荒謬的想法,先殺一個人練練膽量。
  2011年12月16日上午8時許,徐某貴在建陽市回龍鄉,自己的家附近路邊,看到了素不相識的24歲的李子濤(化名)獨自一人經過,此時心中念頭一閃,徐某貴決定殺李子濤來練手。
  隨後,徐某貴上前搭訕,他謊稱發現了一個古窯,需要李子濤幫忙一起去鑒定古窯的年代,將李子濤誘騙到離他家不遠的一個窯洞內。途中,徐某貴尋機回家拿了一把鐵鎚藏在身上。
  當李子濤彎腰查看窯洞的時候,徐某貴趁機拿出鐵鎚,朝李子濤後腦勺打了兩下,李子濤瞬間倒下,徐某貴又朝其太陽穴猛擊。
  為了掩蓋罪行,徐某貴再次回家拿了柴刀、斧頭、汽油、編織袋等物返回現場,將汽油倒在李子濤身上點火焚燒,後肢解屍體,將屍體分別裝入編織袋中,並將裝有身體和頭部的編織袋扔入化糞池內,將四肢扔進泥潭。
  此後,徐某貴還於2012年五六月到浦城縣濠村鄉踩點並拍照,為實施殺害周志輝做準備。
  法院認定情節特別惡劣

  判處被告人死刑
  2012年10月23日,徐某貴在建陽市回龍鄉被公安機關抓獲。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殺人事實。
  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徐某貴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徐某貴歸案後雖能如實供述所犯殺人罪行及公安機關尚未能掌握的大部分盜竊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但其殺人動機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
  據此,南平中院判處被告人徐某貴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4年4月8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後,裁定同意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通過建陽法院電子遠程視頻系統,提審被告人徐某貴故意殺人碎屍案。最高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核准。
(原標題:惡男擔心報複警察失敗 先找路人練膽量)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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